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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人!医疗编!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公告速览

    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至2008年5月6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应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以下简称“两同等对象”。

    社会人员、“两同等对象”报名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2026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同等对象”,取得证书(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2.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均为本科,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3.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医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qfh.org.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http://115.120.241.165:8050/。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4月22日9:00-5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6年4月22日9:00-5月7日16:00。

    3.陈述和申辩:

    2026年4月22日9:00-5月8日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6年4月22日9:00-5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6年4月22日9:00-5月9日16:00。

    (三)网上确认

    1.医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医院资格初审意见(节假日顺延,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医院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527-80528070),办理考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医院(0527-8052807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的考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6年5月10日9:00-12:00。

    4.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试流程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二)报名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医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详见《岗位简介表》。

    扫码查看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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