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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人!2025年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年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宜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内,或根据规定不得辞职、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 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A类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下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宜兴人才网(https://www.yxhr.com.cn/),报考人员可在网站“考试专栏”查看报名入口及报考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6年1月6日9:00-1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6日9:00-1月7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1月6日9:00-1月8日12:00。

    B类报名方式:

    采用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选择电话报名的人员需要在报名时间段内拨打附件中的电话进行报名。

    2.选择现场报名的人员需要在报名时间段根据附件中的报名地点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1月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4.各岗位开考比例1:1。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A类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其中9008岗位须在笔试后增加技能测试。

    1.笔试、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除9008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如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该岗位不进行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9008岗在笔试后须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计算机文字听打录入技能测试(如9008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该岗位不进行笔试,报考人员全部直接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8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9008岗位根据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求和计算出合计成绩,并按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B类岗位的考核以专业考核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与能力素养,报名成功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9008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求和计算总成绩(因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达比例而仅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9008岗位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求和计算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三、聘用

    (一)体检。

    1.体检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二)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按照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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