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人!国企!2025年盐城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阜国资办〔2022〕20号)精神,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岗位表

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
4.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 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能力、经历、职称、资质证书等;
7.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 户籍不限。
2. 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 法定考试中被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4.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5.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 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和资质证书等。
报名
(一)岗位信息
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通过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ni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 时间地点
时间:招聘通告发布后至2025年9月19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
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报考者携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902室(综合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岗位报考者携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104室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 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个人简历、《阜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查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http://www. cdgdc.edu.cn)。
(5)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从事相关岗位的佐证资料)。
(7)与招考职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3.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结束后,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完成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以于2025年9月22日-23日(8:30-12:00、14:30-18:00)改报其他岗位。
5.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和隐瞒重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准考证发放
阜宁县农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报名成功的,请于2025年9月24日-26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902室(综合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考。
阜宁县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岗位报名成功的,请于2025年9月24日-26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1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报考。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一致。
5.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5日后查询。
(二)面试
1.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录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在招聘通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
3.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4.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2. 总成绩相同的,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若均符合岗位优先录用条件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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