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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人!教师编!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 教育人才,充实师资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0人。根据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 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 业主管部门(毕业生 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 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 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报名

    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现场报名:根据招聘岗位到南京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大学等省内外师范院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领取面试通知书,集中在大丰组织面试、体检、签订 业协议工作。


    2.邮箱报名:报名邮箱:dfjyjzzrsk@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2024年12月31日16:00

    选择邮箱报名的报考者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制作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箱报名的 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集中在大丰组织面试、体检、签订 业协议工作。

    3.资格审查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微型课。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6.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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