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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 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考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 业主管部门(毕业生 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 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 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 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8日8:00至16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在启动调整报名岗位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14日18:00至16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调整报名岗位。对2024年11月14日18:00前无人报名的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已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18日8:00至18:00改报上述岗位。2024年11月18日18:00至20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结束后,改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因报考人员改报造成原报考岗位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
4.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不含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招录定向招考对象岗位,以及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者“双 ”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本科的教学、科研、工程、医疗等主干专业系列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2024年11月8日8:00至20日18:00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有关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但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22日8:00至24日18:00报考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24日18:00至25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2024年11月25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6.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7.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无人报名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在审批录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3日9:00至28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其他部分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建议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 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在2025年2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 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照《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11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过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应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补充录用。确定预选对象工作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统一发布补充录用公告和岗位计划,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排名在招录计划数之后的考生,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考岗位。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体检。
(十)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 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一)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不能再确定为原招考岗位的拟录用对象或者递补对象。
对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以及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5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 ”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首批公开招考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择机发布其他批次招考岗位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 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军队相关单位官方媒体将对此次公开招考进行宣传推介。
目前,社会上出现一些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军队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组织考试培训、网络辅导或者制作教材、音像制品等,均属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一些许诺“内部指标”、“托找关系”、“考试包过”、“售卖考题”,以及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行为,均有违法诈骗嫌疑,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网址:http://www.81.cn/wlsjjbpt)或者有关部门举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2025年度中国人民银行直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基础数据中心等8家招聘单位,计划招聘32个岗位共44人。
具体岗位及有关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度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其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其中,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有留学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护照、签证、出入境信息等能确定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 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请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sydwgkzp.cn)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18: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教育经历从高中填起,毕业院校名称应当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工作经历起止时间要保持连续性,未 业阶段应填写待业,工作单位要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填报。
在未审查状态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网上报名个人资料、报考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已提交的个人资料及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及时关注审查状态,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补充资料,视为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11月18日8:00至11月21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认真阅读《笔试考试须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将在面试阶段一并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详见《2025年度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
笔试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题型包括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12月中旬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各岗位公布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由各招聘单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各岗位公布的面试人员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有关事宜。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填写,请从报名网站下载),同时还应携带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有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中招聘单位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者存在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体检人选不合格的,或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和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各招聘单位按 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道德品行、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25年度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
2024年11月7日
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504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 村(社区) 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 村(社区) 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和全省专技类特殊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 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 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面向 村(社区) 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 的现任村 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 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 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 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 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 法定考试中被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 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 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 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设区市相关网站(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1。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3. 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 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 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1。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盐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盐城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5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894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 村(社区) 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省盐城监狱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面向 村(社区) 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省盐城监狱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2)、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7)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3),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 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以对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该职位限盐城市户籍(生源)。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 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4.面向 村(社区) 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突击抢险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 的现任村 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 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其中,村 组织书记(主任)须在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中当前被评为“三星”及以上等次。不含设区市以上 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5.盐城市各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一般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省盐城监狱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 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 法定考试中被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盐城市公务员局门户网站—红色盐阜(www.hsyf.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盐城市各招录机关(单位)职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盐城市公务员局门户网站—红色盐阜(www.hsyf.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网上报名等考录环节,招录机关(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报考者个人有关信息进行随机核查,报考者需按照核查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报考者未能在核查规定的时间内按招录机关(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个人有关信息,或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个人信息,影响招录机关(单位)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 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盐城市公务员局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3. 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见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报名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盐城市职位的报考者统一在盐城市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单位)或者县(市、区)组织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单位)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将终止其录用程序,并按规定视情给予其相应处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盐城市公务员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 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 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