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人!事业编!响水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响水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 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 我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86名,详见《响水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4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 业主管部门(毕业生 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 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 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学历学位应是 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 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 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5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 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http://pr.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通过手机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
①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6:00;
②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 11月9日16:00;
③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 11月10日16:00;
④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18:00;
⑤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4日9:00-11月11日12:00。
2.网上确认
①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②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 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材料到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响水县人民政府院内县委组织部一楼)办理减免考务费事宜。
③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④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2024年11月8日16:00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通道关闭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情形,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5-86878566。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500KB以内,素颜、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②按照管理权限,由 响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③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仍然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④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所有岗位使用同一试卷,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 合格分数线5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响水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代码A09)和响水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岗位(代码B41、B42)3个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其他招聘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所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响水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代码A09)和响水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岗位(代码B41、B42)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响水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代码A09)和响水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岗位(代码B41、B42)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标准按照 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 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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