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人!教师编!泰兴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泰兴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7.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泰兴市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4月1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5)2025年4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 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
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p.njzcb.cn:8020/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10月8日09:00 - 10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0月8日09:00 - 10月13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月14日,每天09:00-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0月8日09:00 - 10月14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8日09:00 - 10月15日12:00。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 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17日15:00-10月19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jszp.njzcb.cn:802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教育局联系。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主要考察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构成: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满分为100分, 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 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兴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 服务3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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