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江苏省考资格复审、体测公告陆续发布中…
- 2025/1/17 阅读次数:[88]
南通(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件、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91”“92”的考生,需提供省或 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镇江
携带材料提示(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见附件3),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及存档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明: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镇江市所辖县级市或市区(含各区)的户籍证明;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须提供父或母的镇江市所辖县级市或市区(含各区)的户籍证明以及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如:独生子女证、乡镇街道开具的父或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等);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军官证和随军批件。
4.报考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截止后新就业的,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 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③2023年9月1日至本人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从 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于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本人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⑤上述4类考生和报考此类定向招录职位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外,均须提供江苏省生源(本人高考地或高考户籍所在地)证明材料。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学信网)核验。
7.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需提供省或 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以上任一材料均可)。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需提供省、镇江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 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职位(职位代码90-96),需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
9.定向考录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 推荐、所在辖市(区)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后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镇江市户籍材料或镇江市生源证明材料,以及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1.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需出具相关资格证书。
12.职位要求取得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参加2024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13.考生应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由受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手写的书面委托材料、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到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镇江市2025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
14.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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